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分公司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重新招标】
2.2项目类型:技术服务
2.3项目概况:重庆分公司在大佛岩上采区、大佛岩中采区、灰河上采区、川洞湾采区建设4个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分别为50m3/h、20m3/h、20m3/h、30m3/h,主要将井下涌水通过污水收集系统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通过外排系统达标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要求,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口论证。
2.4项目地点: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
2.5招标范围: 对重庆分公司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大佛岩上采区、大佛岩中采区、灰河上采区、川洞湾采区污水处理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口论证报告。(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通过地方生态环境局组织的评审,完成备案并取得批复文件,合格率100%。
2.7服务期限:总工期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一个污水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或者验收业绩、或者一个排污口论证业绩,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事业单位投标只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0-27 17:30——2023-11-03 17: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