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烟台八角热电 脱硫、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厂内倒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331-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烟台八角热电 脱硫、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厂内倒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烟台八角热电 脱硫、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厂内倒运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2.4 服 务 期: 三年。
2.5 招标范围:负责将脱硫、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晾晒、堆存、整形,并负责污泥存放相关区域的文明生产管理。预计脱硫废水处理污泥产量约7000m3/年,工业废水处理污泥产量约2000m3/年。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