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源公告
公告编号:XHXYGG202310240067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XHCGXY202310240065 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和范围:详见采购说明。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无需资格审查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间自行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 2023-10-27 17:30:00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逾期提交将被拒收。 五、采购人 (一)采购服务的范围、数量: 八、其它事项 1. 2.本项目采购通过守正平台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册,按需办理CA电子钥匙(用于需插CA锁报价的项目),通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守正客服。 3.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在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应商(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 2023年10月24日
为吸引有实力供应商合作,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安全风险可控,保障工作质量,本项目按地域相近原则组织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的生产工厂与营销中心共同实施,涉及西南生产部所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广西工厂和广西营销中心档案。本次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由华润雪花(广西) 组织实施询价确定成交单位,广西工厂和广西营销中心自主签订合同后并实施档案数字化相关工作,发生的费用在广西工厂和广西营销中心年度档案数字外包费用中分别列支。
服务项目包含历史档案鉴别、整理、纸质文书档案数字化扫描、著录及批量挂接、纸质档案整理上架、光盘、录音、录像磁带读取等;项目实施地点为广西工厂厂内,独自确定。我方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文书档案盒及存储工具,供应商自行提供数字化扫描、档案整理的相应设备设施及档案整理工具。另项目实施期间,若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报价方自行承担。
项目实施
2.档案数字化加工应符合《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及《华润(集团) 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规范》《华润(集团)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档案数字化成果应符合国家《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实物档案数字化规范》及《华润(集团) 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规范》等相关要求。
(三)验收标准/交付要求: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公司相关技术质量相关要求。
(四)整理服务质量主要从分类的准确性、文件和案卷排列的合理性、著录的规范性、条目数据与档案实体对应关系的一致性、档号编制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应低于各类档案总量的20%。整理服务质量准确率要求达95%及以上,其中条目数据与档案实体对应关系的一致性、档号准确率要求达100%。
二、询价报价方式:
询价方通过(以下简称守正招标平台)https:///进行公开询价,报价方通过https:///进行报价方可有效。
三、采购询价流程与评审方法
(一)采购询价流程:本项目工作小组完成采购方案、采购文件审批后,通过进行非招标公开询价,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通过守正平台完成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审批流程通过审批后确定成交单位。
(二)询价项目的评审方法:采用“最低价评审法”,选取不含税总价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单位为成交单位,备选报价第二低的有效报价单位作为备用供应商(报价单位≥6家时实施)。评审小组根据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及签约供应商。
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服务机构。
(二)提供合规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信誉要求:报价方不属于在启信宝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报价方须具备保密相关资质。
五、工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六、报价单编制:
(一)报价中应包括询价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设施、工具、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报价中应包括询价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确定成交后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三)报价单格式按照我方在守正招标平台发布的为准。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以下“询价单位”简称“甲方”,“报价单位”简称“乙方”)
(一)本项目费用结算方式:合同约定单价*实际验收数量。采用转账方式支付。
(二)合同签订之后,乙方根据合同预估总价款的2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后20天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作为首付款。若遇支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财务结账日(每月 1-3 日),则顺延至下一支付日付款。
(三)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档案数字化项目全部工作,经甲方按照合同验收条款验收合格无误后,乙方根据实际验收数量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项目所结算金额100%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扣除首付款20%已开具发票金额),甲方收到报价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审核无误后20天内,向乙方支付项目结算总费用至95%款项;质保期结束,乙方按照合同履行质保义务并向甲方提交质保金付款申请后,甲方20天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若遇支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财务结账日(每月 1-3 日),则顺延至下一支付日付款。
(四)甲方向乙方付款,只付到合同载明的乙方帐户,如果有变更乙方需出具书面通知方能付款,如账号发生变更的,需乙方提供付款说明并加盖公章,经甲方审批通过后,双方签定补充协议,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变更证明导致甲方受损的,由乙方承担。
八、报价无效评定原则:
(一)未按我方在守正招标平台发布的报价单格式报价单的,或报价单没有盖报价单位公章的;
(二)报价单位不符合本文第五条要求的;
(三)同一报价方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寻源文件中对同一寻源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四)报价内容与我方要求不符,有较大偏差;
(五)报价文件没有对寻源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六)报价方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不同报价方的报价文件错误非正常一致,视为其串通投标);
(七)报价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报价方在投标截止后申请撤销投标文件的;
(九)报价方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对报价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十一)过去存在不良行为并对招标方及所属单位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报价方不良行为包括:
1.公开询价过程中被证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2.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合同纠纷的;
3.确定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