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燕郊协同创新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燕郊协同创新基地项目已由燕郊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燕区审批投资备字(202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津冀协同创新园(三河)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4:6,招标人为京津冀协同创新园(三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3.283万㎡,总建筑面积约33.095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综合运营中心、2#产业用房、3#产业用房、4#产业用房、5#产业用房、6#产业用房、7#研发用房、8#研发用房、9#研发用房、10#研发用房、连廊1#、连廊2#、连廊3#、连桥1#、2023-48号地块地下车库、11#产业用房、12#产业用房、13#产业用房、14#配套用房、15#员工宿舍、16#员工宿舍、连桥2#、2023-49号地块地下车库一、2023-49号地块地下车库二等。
2.3计划工期:2023年12月10日至2025年9月30日,其中施工周期48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工程涉及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涉及本项目所有后续设计相关服务内容。
2.4.2施工: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所有涉及的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联调联试等,直至质量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满止。
2.5最高限价:1902778938.46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890778938.46元;工程设计费:120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日的财务审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3.3.1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一项已完成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总承包或设计业绩。
3.3.2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一项已完成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4.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4.3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5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投标人未存在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3.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类)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6.1项目技术负责
3.6.2项目设计负责
3.6.3项目施工负责
3.6.4工程质量负责
3.6.5施工安全负责
3.6.6项目造价负责
注:以上项目主要成员,任意两个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8.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3.8.3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8.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双盲
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 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2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 服务平台发布。各投标人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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