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京市公司浦口 2024年-2026年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南京市烟草公司浦口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内容:南京市公司浦口 2024年-2026年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京市公司浦口 2024年-2026年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3项目预算:3年服务期19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4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2019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5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信用江苏”网站首页“信用公示”一栏“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5)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承诺在中标后不进行分包、转包;
8)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投标时需签署供应商告知书;
9)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0分至2023年10月31日17时0分
4.2 )。
注册时的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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