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2.2项目规模:2×60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冬季连续施工90天
2.4招标范围:两条Ф820×10、一条Ф630×10地埋补给水管路并列安装5500延长米,6台DN600与6台DN800两个阀门井内阀门更换,管路、阀门由招标方提供。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占地补偿、树木移植,管道内、外壁防腐,土方开挖,新管安装,砂垫层及土方回填,阀门井内阀门更换等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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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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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给水管路滚动更换施工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补给水管路滚动更换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管径不低于DN600的钢管道施工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1)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2)与合同对应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或提供的材料内容不清晰的,相应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1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0-19 14:44到2023-10-25 17:00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11-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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