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30217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 采购与 (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预制桩,采购计划使用业主工程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长江宜都段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EOD项目位于湖北省宜都市五眼泉镇汉洋坪村,距离宜昌市约 36km,距武汉市约300km,距325省道2km,交通便利。
2、竞标范围:工程所用一批预制抗压桩和抗拔桩。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抗压桩 | PHC-600-AB-110 9m-15m(含桩尖) | m | 12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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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HC-600-AB-110 9m以内(不含桩尖) | m | 2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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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HC-600-AB-110 9m以外(不含桩尖) | m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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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抗拔桩 | PHB-600-AB-110 9m-15m(含桩尖) | m | 14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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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PHB-600-AB-110 9m以内(不含桩尖) | m | 2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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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PHB-600-AB-110 9m以外(不含桩尖) | m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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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m | 3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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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根据施工图纸确定的订单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竞标材料规格型号、品种、供货数量及地点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及施工进度分批次进货。
5、交货
6、付款方式:
实行先货后款。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方按照买方需求进行供货,每月16日双方办理结算,卖方当月向买方提供货款发票(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国家政策性调整税率,则按国家政策所规定的税率执行),买方收到发票后,买方于次月15日前支付当期货款的80%,产品无质量问题,下月付清余款(如1月16日至2月15日供货,2月16日办理结算,3月15日之前支付80%,产品无质量问题,4月15日前付至100%)。卖方供货进度须满足买方现场施工要求。
7、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20ZG207)要求,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卖方需提供出厂质量检测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是制造企业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1000万元。
2、竞标响应人是代理商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1000万元,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
3、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竞标响应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
5、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制造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