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005-23028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物资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电十四局国际工程公司马达加斯加塔马塔夫港口至2号国道快速路项目(以下简称“使用人”)所需的轨道行走式龙门吊2台,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马达加斯加塔马塔夫港口至2号国道快速路项目位于马达加斯加东部港口城市塔马塔夫市以南,道路起点为现塔马塔夫进港道路与2号国道道路环形交叉处,终点为塔马塔夫进港处,道路全长9.662km,匝道共686.09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2.50m。
2、招标范围:项目所需的轨道行走式龙门吊2台、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资料、售后服务等。
3、本次招标采购轨道行走式龙门吊的规格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轨道行走式龙门吊 | 80吨(跨度22米,有效起吊高度9米,带操作室,配5吨小钩,不含轨道) | 台 | 2 |
|
合计 |
| 2 |
|
4、付款方式:
4.1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货物运到上海港或天津港验收无误,使用人办理完成报关手续,投标人按使用人要求开具全额增值税(税率13%)专用发票及提交相关文件后50天内,买方开具6个月的电子承兑汇票,支付合同金额80%货款。
4.2 合同设备在国外项目现场(包括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使用人在收到投标人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验收证书后30日内,向投标人支付合同价格的15%。TT支付。
4.3 质保金为合同金额5%,在货物质保期满并经使用项目确认后30天内电汇支付。
5、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天内交货(或投标人提供的更快交货时间)。
6、交货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包括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招标型号设备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0-2022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