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西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核[202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标段名称: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西校区一期建设项目监理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施工部分及监理部分,施工部分分为一至三标段,监理部分为本次招标施工部分一至三标段的监理。本文件为监理部分的招标文件。 2.3建设 2.5施工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 2.7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标准规范要求。 2.8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
2.2 招标范围: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西校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部分一至三标段的监理服务,包括整个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3年7月至9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6、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12 09:00:00至 2023-10-18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11-0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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