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南县平南镇城西街105号
(汇通商厦)一层、二层商铺及
负一层车位拍卖的更正公告
我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贵港市 网站”刊登的《平南县平南镇城西街105号(汇通商厦)一层、二层商铺及负一层车位拍卖公告》因需明确相关内容,现做如下更正:
原“四、前置税费 在办理过户手续中涉及平南县电影公司、平南县汇通房地产开发 双方需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费需由竞得人承担,税费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算为准。”
现更正为:“四、前置税费 税费前置条件,在办理过户手续中涉及平南县电影公司、平南县汇通房地产开发 双方需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费需由竞得人承担,税负大约为15%(包括竞买人本人部分),即拍卖成交价格的15%,税费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征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贵港市金正拍卖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