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钒电解液项目(一期)项目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以承审批备字【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钒钛新材料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承德钒钛新材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招标项目名称:钒电解液项目(一期)厂房工程施工。 2.1.2建设地点:河北承德双滦区承德钒钛新材料 厂区内。 2.1.3 建设规模: 钒电解液项目(一期)厂房工程施工车间、产品仓库、控制室、罐区等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施工。车间长60米、宽24米、高18.15米、跨度24米,控制室长21米、宽9米、高8.65米、跨度6米,产品仓库长36米、宽30米、高7.78米、跨度30米,建筑面积3050.27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工程量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2.1.4最高限价: 11834535.83元。 2.1.5计划工期:2024年1月31日完成。 2.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及全国 平台(双滦区)(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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