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广东海门港务 2024至2026年度港区设备操作及运行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1-03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2024至2026年度港区设备操作及运行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2021年-2023年港区设备操作及运行管理服务合同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继续做好港区设备操作及运行管理工作,需对该项目工作进行立项招标
2.3 标段划分: 2024至2026年度港区设备操作及运行管理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华能广东海门港务
2.5 服 务 期: 3年
2.6 招标范围:承担海门港2024年-2026年港区生产调度、设备操作、巡检、理货及堆场管理、采制样、文明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电力设施承装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电厂(配套煤码头)燃料运行服务或5万吨级及以上散货码头运行服务合同
(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管理过300MW及以上电厂(配套煤码头)燃料运行服务或5万吨级及以上散货码头运行服务生产项目的管理经验,有2年及以上项目经理的阅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