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闽西南协同发展区联合文旅宣传推广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2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3-HCCS-SH976 项目名称:2023年闽西南协同发展区联合文旅宣传推广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控制金额:¥75万元 最高限价:75万元 采购需求:2023年闽西南协同发展区联合文旅宣传推广活动,数量: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12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磋商,法定代表人即指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以上序号3.2、3.3、3.4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7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无效。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磋商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磋商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提示: (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9月29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102010900767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5333808,谢小姐 0592-6581288。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开标厅 五、开启时间:202310月12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响应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前埔支行 账 号:87430120540000212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 联系方式:0592-5371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联系方式:0592-5555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92-555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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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xm-h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