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2311001210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5年度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工程管理审计项目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的工作地点主要在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工程所在地。
2.2 招标范围
(1)审计对象简介
①乌东德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会东县和云南省禄劝县交界的金沙江下游河段,电站左右岸地下厂房各安装6台单机容量为85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20万千瓦。2015年12月经国家正式核准,电站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020年6月,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2021年6月,电站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②白鹤滩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宁南县和云南省巧家县境内的金沙江峡谷段,电站左右岸地下厂房各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100万千瓦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600万千瓦。2017年8月经国家正式核准,电站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建设。电站首批机组于2021年6月发电,全部机组计划于2022年12月投产发电。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置3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为2023-2024年度乌东德水电站工程管理审计
包含76份合同,涉及乌东德水电站地下电站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设计、监理等合同,送审合同金额99.8亿元(详细送审合同情况见第四章附件1-1:2023-2024年乌东德水电站工程管理审计送审合同清单表),以及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其他审计任务。一标段拟分2023年、2024年两个年度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其中2023年度审前调研时间计划为2023年10月28日到2023年10月31日,现场审计工作时间计划为2023年11月1日到2024年1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于2024年2月28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审计报告(正式稿)并进入发文流程;2024年度审前调研时间计划为2024年6月26日到2024年6月30日,现场审计工作时间计划为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8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审计报告(正式稿)并进入发文流程。受审计资料影响,存在增加现场审计次数、延长现场审计时间的可能性。
二标段为2024-2025年度白鹤滩水电站工程管理审计1标
包含90份合同,涉及白鹤滩水电站大坝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粉煤灰等物资采购、设计、监理等合同,送审合同金额97.4亿元(详细送审合同情况见第四章附件1-2:2024-2025年白鹤滩水电站工程管理审计1标送审合同清单表),以及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其他审计任务。二标段拟分2024年、2025年两个年度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其中2024年度审前调研时间计划为2024年6月26日到2024年6月30日,现场审计工作时间计划为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正式稿)并进入发文流程;2025年度审前调研时间计划为2025年2月24日到2025年2月28日,现场审计工作时间计划为2025年3月1日到2025年4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正式稿)并进入发文流程。受审计资料影响,存在增加现场审计次数、延长现场审计时间的可能性。
三标段为2024-2025年度白鹤滩水电站工程管理审计2标
包含25份合同,涉及白鹤滩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人工骨料加工及混凝土生产系统建安及运行、地下厂房建筑装修、监理等合同,送审合同金额96.09亿元(详细送审合同情况见第四章附件1-3:2024-2025年白鹤滩水电站工程管理审计2标送审合同清单表),以及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其他审计任务。三标段拟分2024年、2025年两个年度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其中2024年度审前调研时间计划为2024年6月26日到2024年6月30日,现场审计工作时间计划为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正式稿)并进入发文流程;2025年度审前调研时间计划为2025年2月24日到2025年2月28日,现场审计工作时间计划为2025年3月1日到2025年4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正式稿)并进入发文流程。受审计资料影响,存在增加现场审计次数、延长现场审计时间的可能性。
根据招标人要求,三个标段投标人均应及时完成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检查情况一览表,并在整改检查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案例、审计资料归档和审计服务合同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三个标段资格要求相同):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2018年1月1日—2023年9月1日),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方身份)承担过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审计(或工程造价咨询)的业绩。
(3)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资格,自2018年以来(2018年1月1日—2023年9月1日),具有担任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审计(或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经理的业绩。
备注:公司和项目经理2018年以来承担业绩是指:2018年1月1日后签订合同,或2018年1月1日前签订合同但在2018年1月1日后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项目。其中2018年1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与带签发日期的委托方盖章版审计(造价咨询)报告(合同协议书:至少提供合同封面、双方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以及项目经理名单页;带签发日期的委托方盖章版审计(造价咨询)报告:至少提供封面页、带签发日期的委托方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经营无亏损(需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均未参与所投标段包含的送审合同的咨询或项目管理工作(须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1-3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7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每标段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平台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1日后再自行申请。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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