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广东)储备中心场区设施完善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不限于物资储备库、钢桥库、1#装备储备库、维修车间整饰;山体处理;蓄水池修复清理;路桥修复;钢爬梯;停车场车位划线;篮球场划线及地坪漆;户外体能设施;巡查通道路面;雨水管及附件更换;井盖更换;不锈钢插座配电箱及配管配线;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为11000㎡。(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合同为准)。
建设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45天(因甲方工作需要使用有关场地区域,由此影响施工作业面,工期相应顺延。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下发开工令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54345.0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45362.16元;暂估价0.00元;暂列金额0.00元)。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施工图合同总价包干。即按照图纸、答疑澄清及补充说明文件和清单的内容,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项目措施费包干、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3.4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注: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