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内蒙古海勃湾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 属三级单位,位于内蒙古乌海市,内蒙古海勃湾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对 2024 年-2025 年后勤服务业务外包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将内蒙古海勃湾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驾驶员、厨师及保洁等后勤服务岗位工作外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承揽,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公共要求:
3.1.1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2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1.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1.3.1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1.3.2 近 3 年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
3.1.4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 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 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2 投标人需提供在签订合同后的 15 天内在乌海市完成社保账户开设的承诺函;
3.2.3 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 1 月至 2023 年 8 月)内应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并 附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页),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3.2.4信誉要求,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供应商履约能力否决投标条款
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 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9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