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陵 脱硫装置溶剂集中再生能效提升过滤器5314106110(WZ20231010-2117-12841-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过滤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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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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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过滤器\Q=25m3/h 10μm DN100 0108-SR-101 Q245R/304L | 1.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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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过滤器\Q=273m3/h 30μm DN250 0108-FD-01 Q345R/316L | 1.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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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过滤器\Q=100m3/h 30μm DN200 0101-PE-01 Q345R/316L | 1.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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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过滤器\Q=25m3/h 10μm DN100 0108-FD-405 Q245R/304L | 1.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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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7 投标人有单体处理量不小于260m3/h、过滤精度不低于30um过滤设备的设计、制造、应用案例,正常运行不少于三年。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相关图纸复印件和用户使用证明。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中无相关内容的,可提供但不限于制造图纸、技术协议等);用户使用证明内容至少应包含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运行期限,用户盖章等。 无法提供将予以否决。 3.1.8 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许可证,提交相关复印件。 3.1.9 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正式通报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以及被金陵 暂停业务的。 3.1.10 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中国石化EPEC系统的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11 具备过滤元件精度检测的设备及能力。 3.1.12 本请购文件规定金陵 炼油二部 I / II / III 脱硫装置溶剂集中再生能效提升项目增设的过滤器在设计(包括强度和结构设计等)、材料采购、制造、组装、检(试)验等过程中需执行的标准规范、设计数据、技术要求、供货范围、报价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文件提出的是最低标准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须承诺保证提供合本请购文件和有关最新标准的成熟的优质产品。本请购文件所引用的标准如与卖方现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投标人须承诺对所供货设备付全部责任,保证设备满足本请购文件中工艺数据表及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工艺性能要求。 3.1.13 在报价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下列文件和数据: 1)对请购书和标准的偏离; 2)详细供货范围和分工界面; 3)外形图; 4)性能保证; 5)试验与检查程序; 6)验收标准及方法; 7)初步的安装质量: 8)初步设计 9)服务承诺。 3.1.14 必须满足请购文件中带有☆符号的条款。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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