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燃煤接卸作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3-23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煤接卸作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方联合电力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杭盖路20号,装机容量2×300MW,燃用准格尔旗地区所产原煤,年耗煤量约为210万吨(其中汽车煤约160万吨,集装箱煤约50万吨),单日最大进煤量约1.3万吨,煤场最大存煤量为15万吨,汽车卸煤沟配置15个汽车卸车位置。目前主要采用汽车运煤方式,车型有自卸车、平板车、挂车等;火车来煤采用集装箱转运方式,自动卸煤。本次拟对燃煤接卸作业服务整体外委。
2.2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3 规模:2×300MW。
2.4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5招标范围:投标人至少提供20人及足够的推煤机、装载机卸煤机及清扫车完成储煤场和卸煤沟的汽车来煤(含火车集装箱)接卸作业及车底清理、煤场推煤整垛、倒垛、收边、配合生产上煤、清理弃样煤作业、处理煤场自燃及煤场撒煤和积煤清扫;苫盖裸露煤堆、清理煤场四周排水沟以及上述所有区域文明生产和卫生保洁任务以及冬季厂区道路积雪的清理和驾驶清扫车清扫厂区所有道路。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推煤作业服务或燃煤接卸作业服务的合同业绩。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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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