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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格图7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0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1. 招标条件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额尔格图70MW风电项目EPC总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额尔格图7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采购生效条件为:按照企业制度履行相关采购程序并通过招标人上级单位批复。如未批复或其它原因,甲方有权终止该项目,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额尔格图70MW风电项目位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主要分布于额尔格图镇。场地区域为平原丘陵区,场地区域坐标介于东经122.1°~122.6°、北纬46.1°~46.4°之间,集阿高速G5511国道G111纵贯场址,场址外部交通条件便利。风机及其它设备可通过汽车直接运抵风场,其它建筑材料也均可用汽车直接运到工地。

本项目各风机所发电力经35kV箱变就地升压后通过场内集电地埋电缆接入已建成的蒙电华能额尔格图风电场220kV升压站,在220kV额尔格图风电场升压站增设一台70MVA主变及其配套设施,对蒙电华能额尔格图风电场220kV升压站相关系统改造,利用现有220kV 额乌线送出,同时为了实现在华能220kV恩辉风电场远方控制、监控华能额尔格图70MW风电项目设备运行状态,需要将华能额尔格图70MW风电项目有关信号、数据接至华能220kV恩辉风电场集控中心、实现远程监控功能,同时具有接入集团公司智慧运维、蒙东公司实时监管功能,设计工作应充分考虑相关内容。

招标分界点:以风电场侧220kV送出线路第一基铁塔为界(不含铁塔)。

招标范围:

2.1 总体

本次招标包括额尔格图70MW风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物资供货、工程施工、手续办理、临时占地、专项验收、涉网试验、场站建模、沟通协调、专利申请至少为建设单位取得八个发明专利和两个实用型专利;蒙电华能额尔格图220kV升压站因本项目接入所需要的相关系统改造等工作。

额尔格图70MW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含塔筒)、箱变、主变、升压站35kV预制舱及SVG、电缆(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购置费用含在总投标报价中,风电机组(含塔筒)暂按13887.5万元(1983.93元/千瓦);箱变暂按721.52万元(6900kVA每台63.08万元;8250kVA每台90.75万元);主变、SVG、升压站输配电设备、220kV开关场设备、一次舱、二次舱(舱内包含二次综自保护设备、故障录波装置、交直流系统)暂按1788.59万元;电缆材料购置费暂按1638.73万元;总价合计18036.34万元。

上述设备的费用为暂估价由招标人采购或执行集团公司框采协议,确定中标厂商及中标价格后,承包人直接与设备供货厂商签订合同并负责设备的催交工作。结算时按实际中标价格。

2.2 勘察设计

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地勘、微观选址、初设报告及概算(总体项目初设及升压站初设)编制及内审、方案对比及设计优化专项报告编制、设备(施工)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图编制及审查、竣工图编制等;环评、水保、安全、消防、档案、职业卫生等验收所需的各专项报告编制及手续办理;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交桩、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工作。

设计边界:以风电场侧220kV送出线路第一基铁塔为界(不含铁塔),即220kV送出工程不包含在本标段之内。


2.3物资供货

物资采购:除风电机组(含塔筒)、箱变、主变、35kV预制舱(含一、二次舱内设备)、SVG、220kV开关场设备、电缆(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和光缆)外的所有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涉网设备(招标人框采外)、通讯系统、升压站所有检修电源箱(柜)及材料等,以及施工所需的塔材、线材、接地材料、安装附件;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备材料。

供货边界:除上述所涉及物资采购设备、材料外,以风电场侧220kV送出线路第一基铁塔为界(不含铁塔),铁塔至220kV升压站内的全部一次、二次设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由招标人开展采购工作,确定中标厂商及中标价格后,承包人直接与设备供货厂商签订合同并负责设备的催交工作。

物资供货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含招标人采购设备的催交工作)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含招标人采购设备)、仓储保管(含招标人采购设备)等全部工作。

2.4工程施工

场内施工包括(不限于):进场道路(若有)、场内道路(含原有道路改造、恢复)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置、吊装平台、风机基础、接地、集电线路、风机安装、箱变安装、设备调试及试验(除风机)、绿化、植被恢复工程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施工工作。

升压站施工:220kV升压站全部土建及设备设施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参考可研报告道路施工标准)、所有电气设备安装、接线、照明、接地、设备调试及试验、网络通讯及网络安全、消防设备安装及验收或备案、围墙、大门、局部绿化及硬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检修道路、给排水工程等。

施工边界:以风电场侧220kV送出线路第一基铁塔为界(不含铁塔),即220kV送出工程不包含在本标段之内,但220kV出线至220kV送出工程第一基铁塔挂线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自行考虑施工降水费用。

(2)自行考虑施工措施及支护费用。

(3)自行考虑回填料外购因素及费用。

(4)自行考虑设备、材料、临建设施、土石方、弃土、弃渣、弃石等的场地及费用。

(5)自行考虑冬雨季施工费用。

(6)自行考虑施工用水、用电、通讯及洒水降尘等费用及相关手续办理。

(7)疫情影响。

(8)所有风险考虑在内,施工报价不调。

(9)本标段土建部分材料检测、沉降观测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安装部分材料检测由投标人负责。

2.5手续办理

手续办理包括(不限于):70兆瓦风电项目及升压站初步设计评审、建设用地手续、开工合法性手续办理(四证一书)、并网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合同签订及并网验收等全部工作)、蒙电华能220kV额尔格图风电场升压站及对侧220kV乌兰哈达变电站间隔改造手续办理、华能质监站验收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的有相关部门、电网公司最新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场站接入电网涉网技术等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工作。合规手续办理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由于办理相关手续必须完成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该部分工作可由建设单位协助办理,其中涉及的永久占地补偿、水土保持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复垦保证金等需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行政事业收费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2.6永久占地、长期租地与临时占地

本工程占用土地包括永久占地、长期租地和临时用地三类。升压站(含进站道路)、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杆塔基础、测风塔用地、新开辟的场内检修道路为本项目永久占地;利用原有道路改建为场内检修道路为长期租地;施工临时设施、电缆线路、施工道路用地、安装场地、弃土场用地、临时堆放场地等为临时用地。

本工程永久占地,相关手续由投标人办理,费用由招标人支付,但需服从地方职能部门的统一安排。

本工程长期租地,按照永久补偿,相关审批手续由投标人办理,相关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支付,但需服从地方职能部门的统一安排。

由于施工作业面、设备转场、施工临时设施、电缆线路、施工道路用地、安装场地、弃土场用地、临时堆放场地等因素而发生的土地占用均视为临时占地,在后续规划和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因设计变更、面积扩大等因素需继续补偿的情况补偿费用(土地补偿及地上附作物补偿)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临时占地相关手续由投标人办理,费用由投标人支付,但需服从地方职能部门的统一安排。

招标人仅负责永久占地补偿、长期租地费用及相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复垦保证金等需行政事业收费的支付工作,其他相关土地手续的办理工作及费用支付均由投标人完成。

2.7专项验收

与本工程有关的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接地、档案等专项验收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验收后均需由招标人确认,并取得政府管理部门相关验收文件方可算完成验收。由于专项验收而产生的报告编制、第三方监理检测、评审、协调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8沟通协调

投标人负责竣工验收前一切协调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在报价时,征地相关协调费不低于200万、其余项目相关协调费不低于100万元,共计不低于300万元,合同签订后该部分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

2.9专利申请

本工程至少为项目单位取得八个发明专利和两个实用性专利,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受理,全部风机并网完成240小时试运前取得授权。

2.10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及审查

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11 结算和决算

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施工部分的结算报告,按照EPC总承包范围编制竣工决算报告。

本工程投标人应对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招标文件中虽然未列出或投标人漏项,但对于一个风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由承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项资质中任意一项:

(1)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100MW及以上风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必须载明合同单位、工程内容或范围、安装容量、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合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等)。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项要求中任意一项:

(1)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50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须同时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50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未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的,须同时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9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09月2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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