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医院北院区建设项目电力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发改招标核[2021]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医院。项目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涞水县医院北院区建设项目电力建设工程
建设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2.2招标范围:涞水县医院北院区建设项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承装、承试、承修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1.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1.5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3)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9 09:00至2023-09-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 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1 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