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海拉尔热电厂2×200MW热电联产机组。
2.3 标段划分海拉尔热电厂生产区域保洁及物业外包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海拉尔热电厂。
2.5 服 务 期: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6 招标范围:海拉尔热电厂、鄂温克热力分公司、隔压站、热电分厂、中水处理站、翻车机室、南郊锅炉房等生产、行政区域保洁工作;厂区绿化及树木、草坪的修剪、造型和浇水工作;道路清扫和冬季除雪维护以及垃圾清运工作;输煤栈桥、拉紧间及转运站卫生、电缆桥架槽盒盖积粉、栈桥及转运站门窗积灰、暖气及消防设施积灰、斗轮机行走轨道两侧、电缆槽盒内、输煤二段配电室下电缆夹层积粉清理;汽机十米和隔压站塑胶地面清洗、打蜡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3项保洁或物业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有封面、签订时间、实质性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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