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7/17-QT-194)
一、 招标条件
洪家渡发电厂400V机组自用I、II、III段厂用电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6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范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37/ 17-QT-19401 洪家渡发电厂400V机组自用I、II、III段厂用电系统改造 范围:洪家渡发电厂机组自用I、II、III段厂用电400V低压馈线柜整柜改造(不含外连母线),及现地智能配电监控系统搭建。详见招标文件。 改造工期: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完工,质保期为2年。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洪家渡发电厂400V机组自用I、II、III段厂用电系统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通过GB7251.8《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智能型成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EMC认证和通过CQC节能低压成套认证; 8.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设备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代理授权),并获得当代理商不能履行合同时由设备制造商承担继续完成该项目的相关承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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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