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坝县查理“光伏+N”项目250MW光伏电站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阿坝县查理“光伏+N”项目250MW光伏电站场址位于阿坝县查理乡,场址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32°37'35.28"、东经102°15'13.38",海拔3600m~3750m,属山区光伏项目。场址为丘状高原地貌,山脊平缓,沟谷开阔,四周无遮挡。场址用地性质为集体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站址北侧为国道G347(省道S302),站址东侧为老的国道,站址站址东侧6.4km处为红原县安曲乡,站址西北侧22.4km处为阿坝县查理乡,站址西北侧59.2km处为阿坝县,站址东北侧32.6km处为红原县,站址东南侧10.2km处为红原机场,站址进站道路通过新建道路与老国道连接,交通便利。本项目电站交流侧标称容量250MW,交流侧实际容量250.8MW。建设一座220kV升压汇集站,拟从升压汇集站新建一回220kV线路接入红原220kV变电站,新建线路长度约15km。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阵列区、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储能工程、接入系统、送出工程、进场及场内道路等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土建安装工程、调试工程、环水保工程、辅助设施工程、设备到货验收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
监理人负责组织协调,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造价、信息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施工、设备及其他工程所需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编制、竣工结算、财务决算、项目审计、档案归档、达标投产、工程创优、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后评价等相关工作。从项目施工准备到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完成,配合招标人完成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计划工期:施工准备工程计划于2023年9月开始,主体工程建设工期计划于2023年10月开工,2024年5月底前全容量并网。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监理服务期:计划从2023年10月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1个及以上光伏电站(规模在250MW及以上,含升压站)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要求为已完成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3)人员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在单项100MW及以上国内集中式光伏工程项目中担任副总监及以上职务的个人业绩(提供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任职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工作经验不少于10年(以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计算),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兼职(需提供承诺文件)。
②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至少应包含土建专业、电气专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资料员1人,各专业不能兼职,后续需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落实现场履职。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2021、2022)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08时30分至2023年9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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