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坝县查理“光伏+N”项目250MW光伏电站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阿坝县查理“光伏+N”项目250MW光伏电站场址位于阿坝县查理乡,场址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32°37'35.28"、东经102°15'13.38",海拔高程3600m~3750m,属山区光伏项目。场址为丘状高原地貌,山脊平缓,沟谷开阔,四周无遮挡。场址用地性质为集体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站址北侧为国道G347(省道S302),站址东侧为老的国道,站址站址东侧6.4km处为红原县安曲乡,站址西北侧22.4km处为阿坝县查理乡,站址西北侧59.2km处为阿坝县,站址东北侧32.6km处为红原县,站址东南侧10.2km处为红原机场,站址进站道路通过新建道路与老国道连接,交通便利。
本项目电站交流侧标称容量250MW,交流侧实际容量250.8MW。建设一座220kV升压汇集站,拟从升压汇集站新建一回220kV线路接入红原220kV变电站,新建线路长度约15km。
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制州阿坝县查理乡。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名称为阿坝县查理“光伏+N”项目250MW光伏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为光伏场区主体工程(含220kV升压站)、储能系统、送出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建安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光伏组件、逆变器采用三峡集团招标采购结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建筑及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调度集控接入、试运行、涉网试验、并网、消缺、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也包括办理征租地协调、地上附着物补偿、地方关系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2.3计划工期
2023年10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独立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独立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独立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4)独立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独立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地面光伏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文件)。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近5年具有1个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
包项目的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09月1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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