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230426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租赁 安化县玉溪新城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部项目起重机设备一批,租赁设备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票据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述
安化县玉溪新城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玉溪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安置房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约41.25亩,总建筑面积114400.4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0000.43m2、地下建筑面积4400.0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安置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及附属工程等。
2、竞标范围:塔式起重机供应及相关服务
3、租赁数量:见下表(该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承租方实际租赁数量为准)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租赁周期/月 | 备注 |
1 | 塔式起重机 | W5610-6A | 6 | 台 | 12 | 包含一个司机跟一个信号工 |
2 | 施工电梯 | SC200/200 | 6 | 台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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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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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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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23年10月。具体时间以承租方通知为准,出租方接到通知后, 2 天内组织送货到现场。
5、交货
6、租赁时间:租赁时长约为12个月 ,具体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
7、设备出厂应在4 年以内,所有设备涂饰要完整、颜色与现场统一。报价时需提供时机设备照片。
8、质量技术要求:
8.1、本合同项下设备应符合《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13752-2017)、《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215 -305-2013)、《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规程》(GB/T 34023-2017)标准以及国家、地方、行业、企业的相关标准,各项参数不一致时,按最高标准计,当国家标准更新时,以最新国家标准为准。
8.2、塔式起重机中所使用的金属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13752-2017)中的材料的规定;施工升降机中所使用的金属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货用施工升降机》(GB/T 10054.1-2021)中的材料的规定。
8.3、出租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GB 5144-2006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T 5226.32-2017 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 32 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GB/T20946-2007 起重用短环链 验收总则;GB/T 5905-2011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T5905-2011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T 5972-2016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 34198-2017 起重机用钢丝绳;GB/T 5973-2006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GB/T5031-2019 塔式起重机)(GB 10055-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等管理体系标准。国家发布新标准时以新标准为准。
8.4、产品满足承租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机械设备租赁经营资质。
1.2、报价人必须为产权单位、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为一体化的企业,出租单位应有足够数量持有效证件的特种设备作业(安拆、司机、信号司索)人员和技术、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安拆、司机、信号司索等人员证件必须属实、人证合一。
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5、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否则其报价函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人还需提供最近三年应具有3个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且签订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至少一份(附载总金额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供货业绩均可)。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