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高效超薄异质结电池光伏组件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1-06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高效超薄异质结电池光伏组件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用于异质结组件的开发,供方需根据我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开展部分实验验证,完成设计方案。供方应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高效超薄异质结电池光伏组件设备技术方案1份;
2)高效超薄异质结电池光伏组件设备整机、核心模组对应图纸1套;
技术方案内包含叠片速度、精度的测试及计算过程,或者提供专门的叠片速度、精度实验报告1份,叠片速度≥9000小片/h,叠片最高精度:≤0.1mm。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光伏生产设备制造或改造或优化项目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证明文件。
(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