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6、7号机组化学系统自动加氧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6、7号机组化学系统自动加氧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主要是广东公司台山电厂6、7号机组化学系统自动加氧研究与应用,研发自动加氧装置一套,包括6、7号机组化学系统自动加氧研究与应用项目以内所必需具备的系统设计、设备和材料供货、运输、安装工程、技术服务、调试、试验、试验报告总结等。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研发自动加氧装置一套,拟采用脱碳空气作为加氧介质(最终加氧介质由招标人确定),分别对6、7号机组实现对精处理出口母管、除氧器下降管和1号高加汽侧分别进行加氧,分别控制除氧器入口、省煤器入口和高加疏水溶解氧在10~150μg/L、10~30μg/L、10~150μg/L,同时控制主蒸汽溶解氧<5μg/L。对6、7号机化学加氧系统改进后,可将给水溶氧值精确控制在设定值的±5ppb 之内,彻底杜绝主蒸汽溶氧超标的现象,同时可以完全自动化运行,一键启动后无须人工干预,可以做到及时自动跟踪给水流量变化并调整加氧量,消除氧量大振荡现象,项目形成论文至少1篇,发明专利至少1项。
2.1.3 服务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3个月内(需停机接入系统,时间顺延)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安装、调试、运行、培训等工作,满足验收条件。
2.1.4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已完成的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自动加氧装置应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置的项目负责人须须具有并提供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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