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兴湘置业 (下称“本公司”、“采购人”)将对本公司兴湘兴愿项目西广场与市政道路无缝对接,东侧垃圾站与牛角塘社区垃圾站合并使用,移除项目南面桂花道路旁树、路灯杆、监控探头等清单内容工程施工采购项目采取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并具备一定能力的公司前来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招标项目
1.2建设 其中地下四层,地上十六层。建筑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已完成建设工程。其他参数详见施工图。
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5招标范围:项目西广场与市政道路无缝对接,东侧垃圾站与牛角塘社区垃圾站合并使用,移除项目南面桂花路道旁树、路灯杆、监控探头等清单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1.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4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至少4人,含
2.5;拟任
2.6企业近三年(以投标截止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5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入围业绩。考核期限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
2.7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请于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 上同),在 (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3楼1305室,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本人身份证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