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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户用光伏工程报建功能推广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3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公司概况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公司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成立于1995年,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在湘二级单位,与国家电投湖南分公司、水电产业创新中心三块牌子一体化运作,现股东为中国电力、湘投国际。公司本部设在湖南长沙,是湖南省最大的清洁能源开发运营企业。在国家电投“2035一流战略”引领下,公司坚持清洁低碳发展,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现已初步形成“1+5+1”(“1”为湖南大本营;“5”为华北、华南、东北、西北、西南5大基地;“1”为海外)的区域发展格局。截至2023年4月,公司管理已建在建装机1461.85万千瓦,清洁能源比重超90%,总资产超660亿元。其中水电534.21万千瓦,火电120万千瓦,风电331.52万千瓦,光伏446.12万千瓦,储能30万千瓦,另有鲤鱼江火电厂权益装机容量24万千瓦。在建装机307.31万千瓦,其中水电50万千瓦,风电26.6万千瓦,光伏210.71万千瓦,储能20万千瓦。
2)户用光伏项目建设概况
2023年度,五凌电力已开工及计划开工户用光伏项目数量30余个,覆盖河北、山东、广东、海南、云南、湖南等10余省。
3)户用光伏工程报建系统建设概况
五凌电力本部已建成并投运户用光伏工程报建系统,主要功能包含订单管理、流程配置、前期开发管理、施工管理、并网管理、物料管理、库存管理、权限配置等。系统采用多端形式打通从户用资源开发、勘察、设计、备案、合同签订、施工到并网整个户用工程建设全过程,实现全程数字化管理。
基于五凌电力户用光伏工程报建系统,现开展系统标准功能到各事业部(项目部)推广工作的框架招标,中标单位接受五凌电力的委托,开展推广与服务工作,并分别与事业部(项目部)签订合同。
2.2招标范围
基于五凌电力户用光伏工程报建系统,完成对所属事业部(项目部)户用光伏工程报建标准功能的部署推广、培训等工作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历史数据
(系统)迁移、个性化开发等可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现场数据、资料收集与整理
(2)系统功能、资源配置与部署
(3)用户使用培训
(4)运维(含主数据)与技术支持
(5)配合完成系统验收
(6)保证户用光伏工程报建功能的安全与稳定、正常运行
(7)已建户用光伏工程报建功能的数据迁移(非标准推广工作)
(8)为有个性化功能需求的项目部提供定制化开发(非标准推广工作)
2.3计划工期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2023年9月~2026年9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CMMI三级和ITSS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
3.2.2投标人应通过ISO系列标准认证体系,具备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3.3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户用光伏等新能源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0年~2022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项目经理
3.5.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项目经理应为高级项目经理并具有相关资质证书,有3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近3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均需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3.7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计、建设质量。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9月12日至9月19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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