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35kV电缆头及附件框架协议公开招标(WZ20231007-3073-12261-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缆头及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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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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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电缆接头 | 1.00 | 批 | 包1-电缆头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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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缆终端接头 | 1.00 | 批 | 包1-电缆头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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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缆中间接头 | 1.00 | 批 | 包1-电缆头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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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所投的产品应满足或优于《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 35kV 电缆头及附件招标技术文件》,并对技术要求中的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响应,“★”项条款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条款累计五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3.1.7 修改了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供货范围等实质内容的将被否决。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影响到评标分数计算的将被否决。投标商的报价文件中出现挑选价格视为恶意报价(如大规格型号价格比小规格型号价格低),将被否决。 3.1.8 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投标方须为所投产品的原厂生产商或代理商,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参与投标。一个产品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须取得针对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原厂生产商的独家授权,授权书应在框架协议期内有效,投标时提供代理商独家授权书,授权书应在框架协议期内有效。 3.1.9 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 AA 级以上。 3.1.10 投标人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电缆附件(电缆头)型式试验报告(电压等级不低于35kV)。报告有效且须带有CMA或CNAS或ILAC-MARS标志。 3.1.11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1.12 投标产品在国内具有不少于3年的正式应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本次开标日期满3年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如开标日为2023.8.1,则需提供2020.8.1之前的合同) 3.1.13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5月1日到2023年5月30日35kV电缆附件的供货业绩,累计金额大于或等于30万元。(需提供双方签字盖章并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 3.1.14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 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标的物产品质量评价,3 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评价的可不做承诺(提供评价截图)。 3.1.1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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