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华森木业 回奔窝山木材加工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阳县华森木业 回奔窝山木材加工建设项目已由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104-532528-04-01-33857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0%;银行贷款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1 建设
2.2 项目概况:①元阳县华森木业 回奔窝山木材加工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0亩,约为10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板生产线,建筑模板生产线,杉木芯板生产线,环保机制木炭生产线生产厂房、产品仓库、原材料堆放区、柴油储罐区、办公生活区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立方米生态板,5万立方米建筑模板,19万立方米杉木芯板及3千吨机制木炭生产规模;②元阳县华森木业 回窝山木材加工建设项目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规模为30MWp,规划2.5MWp光伏发电分系统经过1台35kV双分裂升压变压器(0.8kV/0.8kV/35kV,2500kVA)升压,汇流后设2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输送到场区35kV升压站,以35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日常维护知识培训、质保期内全包运维(运行维护)服务、设备维修更换、故障处理等。
2.3 招标范围:元阳县华森木业 回奔窝山木材加工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2)工程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审图公司审核通过的各子项目设计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3)设备购置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施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20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含设计服务期和施工工期),其中:①元阳县华森木业 回窝山木材加工建设项目8个月;②元阳县华森木业 回窝山木材加工建设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工期12个月。
2.5 招标规模:39573.3006万元,其中:建安费:25150.9054万元;设备购置费:14422.3952万元。(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
2.6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2)工程施工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及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3)设备购置部分: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规定;(4)总承包部分: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自提供)
3.2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其以上、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乙级专项资质及其以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或者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丙级资质)及其以上。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其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资质及其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其以上。
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自提供。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提供;②云南省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的,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通知》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且电子证书用途说明须包含本项目。云南省外企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3.4 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处于处罚期内;(2)投标人没有正在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3)投标人未有商业贿赂记录;(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无行贿记录,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3.5 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注:①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自提供)
3.6 拟派往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除职称证外,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专业职称及其以上(除职称证外,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提供)
(3)拟派施工
(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专业职称及其以上,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提供。)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3.7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四家,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三级资质及其以上的施工单位企业。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两个法人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1本项目通过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网址: ,以下简称云采招阳)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通过(网址: )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于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12日17时00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