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南宁分行房屋零星维修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A分标(重)(GXJD-2313155070651-01C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房屋零星维修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服务内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采购拟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南宁分行房屋零星维修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A分标(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南宁分行南宁城区房屋零星维修;最终确定中标人2家。
2.2预算金额:具体以当年实际需求金额为准。
2.3服务期: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首次签合同期限为1年,到期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一年。
2.4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记录。
3.3 业绩要求: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合同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装修工程项目或者5万元(含)以上维修项目。
3.4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在与所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南宁分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无合同违约、泄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南宁分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
3.5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任何利害关系。与招标人员工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应提供与招标人员工的利害关系说明(关联关系承诺函)。③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9月4日起至2023年9月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4.3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R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