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230207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物资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模台车材料一批,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永盐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部所属项目部((以下简称“使用人”),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采购人将选择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或其全资子公司致恒(重庆)供应链 等公司的名义,与中标人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投标人必须予以接受和无条件配合。
致恒(重庆)供应链 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集中采购、建材贸易、仓储、供应、配送、物流加工一体化供应管理平台和实施主体。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永盐高速公路项目起于永善县南侧染坊坡附近与G4216沿江高速永善支线的止点顺接,路线向东南经松林岗,中坝后,路线转向东,经吞都村,马路村,中和坝,新春村,在肖家店子穿越山体设置9120m鹅山特长隧道,路线沿G213走廊布设线位,经木杆镇,在竹麻林与G85银昆高速设置T型枢纽互通(入口匝道渐变段终点距离G85竹麻林隧道进口610m),后与G85银昆高速共线3.82km,完全利用昭乐高速青龙咀至水田新区段11.2km,路线继续向西设置关河悬索桥跨越关河,路线向东沿S206盐连公路走廊布线,经牛寨乡河口村后进入四川省境内,接规划的四川筠连至叙永高速公路。路线运营里程长83.331km,(包括利用G85银昆高速3.82km,昭乐高速水田新区至青龙咀段11.2km),建设里程68.311km,共分六个标段。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永盐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部所属项目部施工所需的钢模台车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运行指导。
3、采购数量:具体招标材料名称、型号、数量如下表所示:
包件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配置要求 | 交货地点 |
包件一 | 主洞二衬钢模台车 | L=12.1m,R5.5m液压自驱式 | 台/套 | 8 | 面板厚度10mm | 永盐高速公路C2标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
主洞二衬钢模台车 | L=12.1m,R5.5m液压自驱式 | 台/套 | 4 | 面板厚度12mm | ||
加宽段钢模台车 | 7.5m | 台/套 | 10 | 1.能在主洞正常行驶,浇筑部位调整时不拆装 | ||
斜井/支洞 台车 | L=12.1m,R4.0m液压自驱式 | 台/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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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分仓浇筑系统 | L=12.1m,R5.5m | 台/套 | 1 | 提供系统使用说明书 | ||
包件二 | 主洞二衬钢模台车 | L=12.1m,R5.5m液压自驱式 | 台/套 | 6 | 面板厚度10mm | 永盐高速公路C3标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
主洞二衬钢模台车 | L=12.1m,R5.5m液压自驱式 | 台/套 | 4 | 面板厚度12mm | ||
加宽段钢模台车 | 7.5m | 台/套 | 4 | 1.能在主洞正常行驶,浇筑部位调整时不拆装 | ||
主洞台车转场安装费 | L=12.1m,R5.5m | 台/套 | 3 | 招标人负责运输 按对应的税率计价 | ||
加宽段台车转场安装费 | L=7.5m | 台/套 | 2 | 招标人负责运输 按对应的税率计价 | ||
斜井/支洞台车 | 9.1m*R4.0m液压自驱式 | 台/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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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分仓浇筑系统 | L=12.1m,R5.5m | 台/套 | 1 | 提供系统使用说明书 | ||
主洞二衬钢模台车 | L=12.1m,R5.5m液压自驱式 | 台/套 | 4 | 面板厚度10mm |
永盐高速公路C4标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 |
主洞二衬钢模台车 | L=12.1m,R5.5m液压自驱式 | 台/套 | 4 | 面板厚度12mm | ||
加宽段钢模台车 | 7.5m | 台/套 | 4 | 1.能在主洞正常行驶,浇筑部位调整时不拆装 | ||
主洞台车转场安装费 | L=12.1m,R5.5m | 台/套 | 2 | 招标人负责运输 按对应的税率计价 | ||
加宽段台车转场安装费 | L=7.5m | 台/套 | 2 | 招标人负责运输 按对应的税率计价 | ||
智能分仓浇筑系统 | L=12.1m,R5.5m | 台/套 | 1 | 提供系统使用说明书 | ||
包件三 | 主洞二衬钢模台车 | L=12.1m,R5.5m液压自驱式 | 台/套 | 4 | 面板厚度12mm | 永盐高速公路C6标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
加宽段钢模台车 | 7.5m | 台/套 | 2 | 1.能在主洞正常行驶,浇筑部位调整时不拆装 | ||
智能分仓浇筑系统 | L=12.1m,R5.5m | 台/套 | 1 | 提供系统使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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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主洞二衬钢模台车 | L=12.1m,R5.5m液压自驱式 | 台/套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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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加宽段钢模台车 | 7.5m | 台/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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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斜井/支洞台车 | 9.1m/12.1m | 台/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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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智能分仓浇筑系统 | L=12.1m,R5.5m | 台/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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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吨位(过磅数)计量,重量偏差应控制在投标人提供设计重量的±3%以内(不含附属材料,如:电缆线、液压油、电控柜等),若实际供货吨位(过磅数)与投标设计重量偏差在±3%以内按投标重量结算,超过-3%按实际过磅量结算,超过+3%按投标设计重量结算。若因采购人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单价不变,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钢模台车分批进场,按使用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使用人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5、交货
6、此次招标钢模台车为成套供应,含配套钢模板及行走系统、液压系统、配套配件、加宽台车能在主动正常行驶、调整浇筑部位时不拆装等功能。
7、质量要求:
7.1要求采用液压自驱式钢模台车,钢模台车净空尺寸按设计图纸断面扩大3cm设计。
7.2断面尺寸、横坡、纵坡参数详见附图。
7.3考虑满足顶拱混凝土浇筑要求的附着式振捣器布置位置及边墙预留振捣孔。窗口、冲天孔具体尺寸由投标人确定,但须满足功能要求;窗口、冲天孔周边必须有足够的刚度,避免邻近部位变形,窗口、冲天孔关闭后不得漏浆及产生错台;
7.4台车净空需满足混凝土搅拌车通行,净空不小于4.5m。
7.5面板厚度由厂家自行考虑,台车重量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台车进场需过磅称重,重量偏差应控制在报价人提供设计重量的±3%以内(不含附属材料,如:电缆线、液压油、电控柜等)。
7.6电缆控制柜应预留合适数量的照明及振捣器接线端口。
7.7本工程衬砌厚度变化较大,需对台车结构稳定性进行验算并提供计算书。
7.8接缝处理方面。纵向、环向缝处理方面要求各厂家单独报方案,主要是便于搭接,有利于控制接缝质量;
7.9钢模台车耐久性要求:钢模台车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能有超过规范的变形。
7.10提供安装方案,吊点布置等。
表1 衬砌台车有关要求
内容 | 要 求 |
衬砌台车长度 | 1、主洞台车长度为标准段12.1m;2、加宽段台车长度为7.5m(搭接采用软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3、支洞钢模台车长度为9.1米/12.1米;详见隧道断面设计图。 |
模板外观尺寸 | 满足设计要求 |
两端的结构尺寸相对偏差 | 不大于3mm |
模板厚度 | 厂家自行考虑、符合相关要求 |
每块模板宽度 | 不小于1.5m,推荐为2m |
行走机构 | 行动自如、制动良好,带有液压推杆制动器 |
台车架、液压、支撑系统 | 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液压缸采用液压锁锁定,同时采用支承丝杆进行机械锁定(丝杆长度要足够),注意混凝土泵管入口模板的变形稳定性。 |
工作窗口 | 布局合理,封闭平整 |
预留变形量 | 3cm(可智能测量显示) |
7.11钢模台车的验收标准
1、按照台车设计图中的技术数据尺寸进行验收 |
2、实际轮廓面与设计轮廓面任意点法向误差≤3mm |
3、工作窗板面与模板表面弧度应一致;错台、间隙≤1mm |
4、模板错台≤2mm 模板间隙≤2mm |
5、模板台车前后端轮廓误差≤5mm 轮廓半径±3mm |
6、轮廓面(弧面)平面度误差≤2mm |
7.12钢模台车结构设计总图、大样图、详图等(投标人提供PDF格式图纸即可,但对于中标人而言,如采购人需要,投标人应该提供相关的CAD图纸,采购人获取的CAD图纸仅仅用于方案报批等使用,对电子版图纸的使用必须尊重中标人的知识产权)。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 677-2014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T 50214-201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T 50214-2013
7.13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所有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7.14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检测规定。卖方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该台套钢模台车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若国家标准对所供产品有更高标准,则必须遵守该标准执行。
8.计量方式: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以“吨”计量,按在交货地点的过磅(检斤)计重交货。
9.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本次投标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进行报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信息价+固定浮动额,税率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信息价+固定浮动额)/1.13×(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9.1货款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书面下发订货通知单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15万元/每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5万元/每台作为定金;该批货物进场验收合格提供剩余全额发票后30天内支付结算总价60%并扣除15万元/每台剩余货款;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结算总价20%,3仓运行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结算总价1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3仓运行完成算起,质保期满后,扣除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30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9.2多种支付方式: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钢结构加工制作专业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专业钢结构加工制作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招标类似产品);提供钢模台车主要材料检验及材质证明资料。
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高速公路、机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工程的供应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两年及以上的财务净利润为负值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4、本次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每包件单独编制投标文件,一包一投,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所有包件的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