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待合同商谈时确定
买 方:海南州黄河光储实证新能源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万千瓦外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3#330kV汇集站、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通信系统设备采购(A、B、C、D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工程概况
A、B、C包工程概况: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万千瓦外送项目330kV汇集站(包括1#、2#、3#汇集站)位于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约50公里,海拔高程约为3200m,214国道和共玉高速位于场址区南侧,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D包工程概况: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2000MW光伏项目配套330kV汇集站,场址距共和县以南 28 公里,海拔高程约为3200m,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贯穿场址区,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招标范围
A、B、C、D包:共计4个汇集站,每个汇集站配置1套48线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可扩容至96线)、配套2套-48V/350A通信电源和2组-48V/500AH通信蓄电池、配套1套通信电源监测单元,以及设备间必要的通信线、电源电缆等。
1.2.1交货
D包: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指定地点,车上交货。
1.2.2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
1.2.3其它
投标人须对四个标包同时进行投标及报价,招标人不接受选择性标包的投标。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海南州黄河绿色能源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通信系统设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电力系统提供过2套及以上调度交换机,且该系统设备具有成功运行经验(须附合同证明材料),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合同业绩。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4日
1.7.2发售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9月1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如果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招标代理机构
1.1.1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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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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