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230184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柴油材料,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一工程工程履约,项目资金使用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一工程工程自有资金或融资方式进行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以下简称:水电三局)目前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吨)
备注
1
柴油
0#
3000
2
柴油
-10#
230
3
柴油
-20#
590
合计
柴油
3820
备注:表中数量为设计图纸估算数量,仅作为招投标使用,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招标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有可能存在差异,最终以现场实际通知到货过磅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此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约2023年09月-2024年12月31日,按月度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车用柴油》GB 19147-2016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最新规程规范;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
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先货后款,按月结算。60个日内支付当期挂账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3个月,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无息支付。采取非现金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信用证、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电子支付凭证)等。卖方知悉并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应及时在相关平台注册并在所需银行开立账户。过磅计量,计量单位吨,抽样检测(按升计量,0#、-10#柴油均按1吨=1176升,-20#柴油均按1吨=1169升)。
8、其他要求
8.1本次采购柴油执行浮动价,按照到货当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在“网站首页”-“政府定价”中公布的“我省按国家规定调整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附件:甘肃省成品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中最高批发价对应规格柴油的价格为基准调整。
8.2供方提供至少4台10t流动加油车及计量表等计量工具,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检定结果通知书》,并负责流动加油。
8.3柴油的采购、保管、运输、日常安全管理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可为生产厂家的全资销售子公司或其市级以上区域销售 。柴油品牌为中石化、中石油。所属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测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备柴油销售资质及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明。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证书。应提供近3年(2020年8月至今)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柴油销售资质及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明。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含全资销售子公司或其市级以上区域销售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如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公用大型市政工程、水环境工程等)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开具发票一张(若未提供发票视为业绩无效),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可同时参与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