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上海石化芳烃部VOCs处理设施隐患整改项目公开招标(废气爆炸限检测仪2台)(WZ20230911-3809-1129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气爆炸限检测仪\废气 0-100%LEL 隔爆型 4-20mA+继电器输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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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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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爆炸限检测仪\废气 0-100%LEL 隔爆型 4-20mA+继电器输出 | 2.00 | 台 | 包1-废气爆炸限检测仪\废气0-100%LEL隔爆型4-20mA+继电器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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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其它否决条款: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询价书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的主要参数要求无制造商技术资料支持的,只要有一项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 3.1.7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书中所涉及到的主要设备(过程可燃气体分析仪)的详细技术规格、功能说明的产品样本(过程可燃气体分析仪产品及原理等),否则按无效报价对待。 2.投标产品在石油化工或等同行业从2019年到2023年不少于8套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并提供相应业绩表。业绩表中应包括分析仪的使用数量及型号,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3.供货商投标的产品,必须在中国境内有原厂授权的技术服务和维护机构,有备件库。 4.防爆/防护等级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过程可燃气体分析仪必须达到原厂本体防爆,防爆等级至少满足IIC T4,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5.过程可燃性气体分析仪应具备满足SIL2性能的要求,满足系统可靠性,并提供证书。 6.投标方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唯一授权文件。 3.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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