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2024-2029年度金沙江向溪库区及下游河段水温监测技术服务已获批准实施,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水温监测范围包括白鹤滩水文站-宜宾江段(金沙江下游河段)、宜宾-宜昌江段,和宜昌-大通江段(长江)。其中,白鹤滩水文站-宜宾江段习称金沙江下游河段,宜宾-宜昌江段长约1040km,习称川江,宜昌到大通江段长约1072km,主体位于长江中游。目前,川江河段已建成葛洲坝水利枢纽和长江三峡工程;金沙江下游河段分四级开发,自下而上依次为向家坝、溪洛渡、白鹤滩和乌东德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溪洛渡水电站均于2014年7月全部机组投运。而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分别于2021年6月和2022年12月全部机组投运。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水温监测及分析范围为从金沙江下游溪洛渡水电站库尾白鹤滩水文站至长江大通江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监测工作所需的水文、气象等资料。
(2)合同签订后30天内,对白鹤滩水文站至长江大通江段水温监测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提交水温监测实施工作计划。
(3)按照建设管理单位审定的监测实施工作计划,开展水温监测。
对水温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分析内容主要包括:核实监测数据、分析变化原因、提出监测调整意见、河段水温沿程分布、水库水温分层、出入库水温、河道/水库交替带来的水温变化等水温结构化分析,水温与气象因素之间的相关分析,配合实施范围内流域和梯级项目环境评估、相关验收、水库生态调度等相关分析工作。分析范围从白鹤滩水文站至长江大通江段,数据来源包括本次监测断面所监测数据以及投标人可从其他渠道获取的干、支流水温监测数据等。
(4)完成并提交合格的水温监测月报、年报、监测服务期总报告,水库生态调度等专项工作专题报告,并按建设管理单位要求参加生态调度试验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
(5)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整编归档年度水温监测成果资料,并配合完成流域枢纽综合调度运行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资料整编应满足建设管理单位档案管理要求。
2.3 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温监测成果分析研究允许分包,如分包,分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规模在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水温监测项目业绩(须提供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水温监测成果分析研究允许分包,①如分包,应提供分包人的水温监测成果分析研究业绩(须提供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分析研究报告或基金项目或国家专项课题等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且投标人需根据拟分包的项目情况提供分包意向书或分包协议。②如不分包,投标人应提供水温监测成果分析研究业绩(须提供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分析研究报告或基金项目或国家专项课题等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其中相关证明材料中的成果完成人,投标人须是唯一完成人)。
(3)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近10年担任工程规模在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水温监测项目负责人经历(提供任职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提供 2022年7月以来至少 6 个月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拟投入本项目水温分析工作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或分包人(如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应至少有一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关于水温分析的EI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8日8时30分至2023年08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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