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二批光伏项目
构网型配套储能系统设备(预招标)标段二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1-173)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二批光伏项目构网型配套储能系统设备(预招标)标段二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第二批位于山南市境内,初拟装机容量为50MW,平均海拔高度约3700m。项目场址内有乡村道路,对外与省道S202相连,交通较为便利。
2.2 规模:
第二批项目初拟装机容量50MW光伏,配套建设10MW/40MWh构网型储能系统,储能时长4小时,拟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附近变电站。
2.3 建设工期:
第二批光伏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完工时间:2023年10月31日;其中:2023年10月2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在全容量投产满一年后的3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以上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2标段-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二批光伏项目构网型配套储能系统设备(预招标)。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二批光伏项目10MW/40MWh构网型储能系统设备备的采购、安装;全部储能系统调试、试验、投运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具体内容:
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二批光伏项目储能工程:
1)10MW/40MWh构网型储能系统设备系统,储能时长4小时,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池预制舱、储能变流器、变压器、储能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消防监控系统、恒温管理系统、通信系统及配套线缆等。
2)储能系统接入35kV开关柜侧的安装及调试全部工作。
3)本储能系统涉及范围内的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工作。
电网公司、质量监督站、电科院及相关单位对本构网型储能系统设备的验收及质量监督工作。
储能系统接地安装、储能系统与光伏电站中控室设备、通信设备、消防系统等的连接。
负责储能系统与光伏电站联调,配合光伏电站相关验收工作。
储能系统区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并与光伏本体连接调试。
储能系统的试运行、验收、员工培训和最终转入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
委托西藏电网、电科院开展储能系统设备涉网试验和技术监督工作并承担费用。
完成储能系统全部试验并承担费用,包括电池电芯、模块、电缆等破坏性试验。
2.6 交货地点:西藏拉萨、山南市境内。
2.7 交货期:第二批光伏项目2023年10月5日前,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和关联企业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3.2.2 本项目允许设备安装进行分包。投标时须承诺安装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1.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具有累计不低于1GWh(须磷酸铁锂电池)国内储能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至少具有1项国内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100MWh的储能电站项目或电网认证的构网型储能项目的储能系统集成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构网型储能项目还须提供电网认证的构网型储能相关证明材料;
3.2.4 投标采用电芯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储能电芯国内供货总容量不低于2GWh,且至少具有1项国内单体不小于200MWh的电站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2.5投标人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应具有CMA、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国标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须提供所选用储能变流器在充放电两种模式下的高低电压穿越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2.6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池单体、BMS、PCS、EMS主要部件中至少两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