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周界安防系统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甘肃矿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周界安防系统升级改造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完成老厂区实物保护设备设施改造升级,涉及实物保护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控制、有线对讲通讯、联动报警系统等;二是改造老厂区各出入口,重新规划老厂区各区周界布局,使部分设施归入一个内区,同时使各区周界与新建工程周界有效衔接;三是使老厂区实物保护系统接入工程新建保卫控制中心,进一步提升公司安保综合管理能力。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计划开工时间:总承包合同签订后10天内。
(3)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具备实体移交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 。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含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等)、采购(含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施工(含全部土建、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管网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单体调试、系统调试、实施必要的整改,直至完成设计全部目标)及其他事项(完成临时设施建设及场地准备、竣工图编制、技术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管控和负责)等,工程最终须满足使用的所有条件。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承诺书;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设立年限不满三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涵盖内容应包括审计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并盖章。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3.3信誉要求: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人代表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人代表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4)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注: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标专家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现场可进一步查询和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联合体单位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各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应指定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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