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规划总院购置办公用房的批复》(中电建〔2019〕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甲57号、乙57号。
2.2项目最高限价:5000万元/三年。
2.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具体实施日期以招标人书面进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新办公大楼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大厦内水、电、气、暖的日常安全运行及保安、保洁、客户服务(会服、前台、接待等)、绿化等配套服务保障工作,另外须含开办物资、首次搬家费、开荒保洁、绿植租摆、员工宿舍租赁费用。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满足下述要求。
3.1.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包含物业管理相关经营范围。
3.1.2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或成立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服务业绩不少于3个,至少有1个同类服务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年度;有充分的能力履行合同,投标人的业绩证明应包括相应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北京地区的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0)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个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的写字楼项目业绩,服务过该项目一年及以上,且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年度,同时应列明项目负责人在管物业情况及在管项目服务期限届满日。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持(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盖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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