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
买 方: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一期、三期斜单轴子阵改造-主梁、驱动装置、控制箱及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共和光伏电站子阵Ⅷ区49#-56#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新能源基地光伏园区一塔拉,距共和县城约28公里,平均海拔2980米,地处青藏高原属高原性气候,高寒缺氧,全年冷期长,温差变幅大,太阳辐射强,气候日差较大,气温变差较大,环境温度-27℃~35℃。址区毗邻于G214国道,交通便利,运输方便。现共有1496架斜单轴跟踪系统损坏,需采购更换。
当前现场电源布置情况:每个子阵安装350组支架,每排左右各安装16组支架共11排,其中安装箱变的一排为14组支架、每个子阵配置一组交流配电柜,额定电流为63A,每排16组支架配置一组经220V交流输入转换为24V直流输出,额定电流10A的电源,每个支架提供1路24V、10A直流电源。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2.1.1黄河共和光伏电站1496架斜单轴跟踪系统的主梁 、驱动装置 、控制箱及附属设备采购。
1.2.2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下列项目
设备采购:
1496根斜单轴主梁及抱箍等附件,1496根驱动装置及附件,376架斜单轴分控箱,4套斜单轴总控箱及安装附属设备采购。
配合进行设备安装指导、设备联调,含分控箱调试,分控箱与总控箱调试,总控箱至数据采集柜通讯调试、现场技术培训、数据库更新。
提供设备相关附属资料:安装图纸、说明书、出厂报告、控制系统软件等。
提供分控箱控制联动或多路输出性能特点相关的知识产权或通过UL或IEC或第三方质量鉴定中心认证三项之一的认证,并提供相应证书。
任何元件和装置,如果在本技术条款中没有提到,但对于支架跟踪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交货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进行第一批交货,数量不少于750架,5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光伏设备及配件生产企业。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 特殊说明
提供的分控箱控制联动或多路输出性能特点相关的知识产权或通过UL或IEC或第三方质量鉴定中心认证三项之一的认证,并提供相应证书。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3项单个5MW以上光伏支架的供货合同业绩 。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
1.7.2发售
1.6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3年8月10日10:00时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共和光伏发电产业园区共和产业园电站集合,由买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8月2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 、本人身份证。
1.10.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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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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