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鲁 中间水箱(WZ20230731-5509-10346-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间水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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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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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间水箱\撬装 140m3/h COD<60 mg/L | 1.00 | 套 | 包1-中间水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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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证书或等同要求的相关认证,内容须覆盖本次标的物(环保设备或水处理设备等)的制造。 3.1.7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石油石化行业同类设备(环保设备或水处理设备等)合同金额大于40万的良好使用业绩。(3个及以上不同合同,且运行≥1年),其内容至少应包括提供相关合同、技术协议、销售发票号、用户良好使用证明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1.8 投标人应承诺自行制造该设备且不允许偏离招标技术及图纸的要求。招标人派人参与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监检点的现场检验。投标人提供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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