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上海石化炼油部2#制氢装置K5101B往复式压缩机运维监管能效提升项目公开招标(智能运维监管系统1套)(WZ20230815-3815-1019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运维监管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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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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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能运维监管系统\机柜安装 监测点80 | 1.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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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 2. ★3.4.6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以后在石油化工或等同行业中至少3例往复式压缩机智能运维监管系统的有效业绩,该业绩中应用的智能运维监管系统应完全符合本次招标的各项技术条款,且至少1 例运行满24 个月,且至少1例是在排气压力10MPa及以上的智能运维监管系统业绩。(须提供“智能运维监管系统”的销售合同及相对应技术协议和合同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明材料以及盖章使用报告并含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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