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清市
一、招标条件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铝合金材专用气垫式连续热处理线项目起重机采购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铝合金材专用气垫式连续热处理线项目起重机采购安装
2.2项目类型:起重设备采购及安装
2.3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江镜蓝色经济产业园。
2.4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1 |
国产欧标双梁桥式智能起重机(Gn=32t,S=27.9m,A6) |
详见招标文件 |
1台 |
合同签订后80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
福清江镜项目安装现场 |
2 |
国产欧标双梁桥式起重机(Gn=32/8t, S=27.9m, A5) |
1台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是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备起重机设计研发和设备制造能力,应具有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生产许可证、所投货物型式试验证书。 |
财务要求 |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具有2020年7月至今国内20吨以上(含)智能行车产品的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扫描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实行包干制,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14 16:30至2023-07-21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