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2023-2024年重庆市综合能源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汇能(湖南)新能源 及其代为管理的公司和下属项目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34。
2.2项目
2.3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计划建设的综合能源项目包括充电桩及充电桩配套的光伏、储能,总装机容量约130MW,其中充电桩容量100MW、配套光伏容量20MW、配套储能容量10MW/20MW·h。
中核汇能(湖南)新能源 签订框架协议,中核汇能(湖南)新能源 及其代为管理的公司和下属项目公司签订具体项目合同,最终建设地点、数量等相关条件以项目实际落地情况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采购所涉及的项目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公共电网接入及用电报装、全部设备与材料采购(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除外)、全部设备的试验、安装与调试、施工工作、验收、工程保险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新建充电桩、车位线、车辆限位桩、充电场站配套办公用房(集装箱)、消防以及照明、雨棚、监控等辅助设施,同时包括相关的全部土建沟道及设备的土建基础,相关匹配的10kV 电源、0.4kV 配电柜等系统均同期建设,充电桩采用基础安装等。包含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电力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包括根据充电站规模,配置符合电网公司要求的高压开关房和(或)环网柜)、充电站场地设计、施工等达到使用功能和正常运行要求的一切内容。
(2)配套光伏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除外)及全部土建及电气工程施工、安装及调试、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案的实施,消防报建及验收、组织协调并网验收、并网调试、启动及试运行、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工作。
(3)配套储能系统所需全套设备(储能系统设备甲供)的安装调试及全部土建及电气工程施工、安装及调试、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案的实施,消防报建及验收、组织协调并网验收、并网调试、启动及试运行、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工作。
(4)与综合能源项目相关的如下内容(如有):
1)负责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力接入、质监、防雷、消防、劳动卫生、安监、计量、城管协调、临建手续等。
2)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取得相应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二次安防评估、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池储能系统满足电网验收要求的到货至并网各阶段第三方检测等。
3)承担本项目系统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协调工作。
4)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5)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施工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安装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综合能源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详细范围请见“专项附件4 第八章 项目技术资料”。
2.5建设地点/项目
2.6计划工期: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各具体建设项目的计划总工期均为6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正式上线运营),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试)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拟派的EPC
①设计单位
②施工单位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5)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独立完成的综合能源项目(项目业绩中需包含充电桩项目或光伏项目或储能一体化项目)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站()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 “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17633091229或 (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每天17:00统一审核招标文件费用,且本费用的审核结果不影响中核集团平台的信息登记。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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