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2023年6月矿用干式除尘器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招标范围包括矿用干式除尘器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下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参考)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矿用干式除尘器 |
KCG-600D |
台 |
4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李家壕煤矿 |
|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规格型号仅供参考,详见技术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矿用干式除尘器KCG-600D型有效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 年6 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用干式除尘器(处理风量≥600m³/min)的销售合同业绩10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不体现处理风量≥600m³/min参数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处理风量≥600m³/min的材料);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