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赣建饶信监招字【2023】第046号
工程概况 | |||||
招标人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教育体育局 | 项目 | 上饶市信州区北门街道明叔路以东、信州大道以南 | ||
建设规模 | 约39836.05平方米 | 资格审查 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内容 | |||||
本标段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监理以及智能化、电梯、暖通工程等一切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附属工程范围监理(含人防工程),按照相关要求,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对其提供资料的合规性负责,并配合业主完成工程审计。 | |||||
本项目监理费约150万元(含税,包干价)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人需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2018年07月-2023年06月,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已竣工完成的单项合同监理费在15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达到39836.05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上述业绩达到80%即可)。监理业绩至少提供两种(含两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证明投标人项目监理业绩满足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是指: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 (必备)、施工图,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 | ||||
总监理工程师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证书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
其他监理人员 | 拟派其他监理人员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用赣建招标[2012]18号的监理评标办法。 2、投标人按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市场要约价报价:1500000元(本项目监理费因难度系数、工程量及造价变化监理费均不予调整;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项目工期延长,监理费均不予调整,总价包干)。 3、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为合同价款10%。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将履约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或将银行出具的有效保函提交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中标人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的,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4、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 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 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③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④ 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 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 5、履约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的返还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2)投标人履约保函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 6、监理费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7、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均按信府办【2019】74 号文规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监督机构监督招标人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要求中标单位依法签订履约承诺书,对依法投标、不围标、不串标、不转包、不挂靠以及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按照投标承诺到岗履职等行为作出承诺,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监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中标单位须执行招标人现行监督服务考核管理办法。 9、为加强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项目能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具体奖惩措施在合同中约定。 10、本工程执行赣建招标[2012]18号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本次投标所要求的原件均提供彩色原件扫描件。相关的其它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 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委托代理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11、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12、监理合同采用国家现行最新合同示范文本。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系人 | 周淑丹 | 联系人 | 15979379082 |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06月29日 | ||||
联系人及 | |||||
招标人 | 上饶市信州区教育体育局 | 招标机构 | 江西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 | ||
地 址 | 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西路168号 | 地 址 | 鹰潭市梅园新区25号路以北滨江广场2栋1602、1604、1606室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周淑丹 | ||
电 话 | 0793-8330650 | 电 话 | 15979379082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