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集中供热项目(二期)2023年换热站热工仪表成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537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工程是落实集团公司供热板块发展战略部署,响应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蓝天工程”号召的重要环保、民生工程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通过对灵武电厂空冷机组进行高背压供热改造,采用长距离、跨黄河、大温差热泵技术,2020年实现了二期(单回路)3179万㎡供热面积,向银川市、永宁县、贺兰县等部分城区供热。项目的建设对于促进节能降耗、改善银川市及周边地区冬季空气质量及治理雾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工程建设达到构建“安全、可靠、成熟、经济、先进、节能”的供热体系,实现建设“互联网+供热”的智能化热网项目,本项目是为2023年换热站建设配套用热工仪表设备采购。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招标范围是负责2023年新建、改建换热站所需的热电阻、压力表、双金属温度计、平衡流量计、电磁流量计、仪表阀门、交换机,压力仪表、PLC配供标准转换接头的供货。温度元件设备应配供接管座、保护套管、螺纹插座及垫片等所有安装附件。
2.2 其他:2.2.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设备排产单为准,单批次排产单下发后,中标人不晚于30日内完成供货。
2.2.2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热工仪表(单份合同内容须至少包含压力、差压变送器、仪表阀、压力表、热电阻、双金属温度计、流量计、热量表中5项的供货)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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