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石油高桥油库新增制氮系统(WZ20230620-2009-8111-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700Nm3/h制氮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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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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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注氮设备 | 1.00 | 套 | 包1-制氮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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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如投标人未完成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及产品质量评价,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 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及产品质量评价,3 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7 供应商报价文件应承诺满足技术要求无负偏离;报价文件中应对我方物资清单技术要求进行确认,应与技术人员充分沟通确认;如有负偏离或替代方案需要提交买方书面批准, 如替代方案应在报价书中说明其替代方案在哪些方面等于或高于业主方的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1.8 业绩要求:投保人在近3 年内(2020 年至今)具有5台及以上气量在700Nm3/h 及以上(氮气纯度≥ 98 %)PSA 制氮设备的生产销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体现处理量、规格等工艺参数)等证明文件。 3.1.9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GB/T19001 质量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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