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黎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清运车辆购置项目招标人为昌黎县裕昌建设开发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县财政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昌黎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清运车辆购置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昌黎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清运车辆购置项目;
2.2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昌黎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清运车辆购置项目,位于秦皇岛市昌黎县,主要包括依照实际需求,购置12辆钩臂转运车;
2.3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财务要求: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投标人业绩:/
3.6.投标设备业绩:/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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